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包裝材料瓦楞紙標準
gb/t6544-1999 代替gb/t6544-1986
packign material-corrugated fibreboard
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瓦楞紙板的定義、代號、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及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。 本標準適用于外包裝用瓦楞紙板。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括的條文,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*新版本的可能性。 gb/t450-1989紙和紙板試樣的采?。?/font>equiso186:1985) gb/t462-1989紙和紙板水分的測定(equiso287:1978) gb/t2828-1987逐的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(適用于連續批的檢查) gb/t6545-1998瓦楞紙板耐破強度的測定法(equiso2759:1983) gb/t6546-1998瓦楞紙板邊壓強度的測定法(itd is03070:1987) gb/t6547-1998瓦楞紙板厚度的測定法(itd iso3040;1991) gb/t6548-1998瓦楞紙板粘合強度的測定法(equjisz0402:1988) gb/t10342-1989紙張的包裝和標志(neq oct1641:1975) gb/t10739-1989紙漿、紙和紙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(equ is0 187:1984) gb/t13023-1991瓦楞原紙(neqjisp3904:1985) gb/t13024-1991箱紙板(neqjisp3902:1985)包裝材料瓦楞紙標準3 定義及代號3.1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。3.1.1 瓦楞紙板corrugated fiberboard 由箱紙板和經過起楞的瓦楞原紙粘合而成的,用于制造瓦楞紙箱的一種復合紙板。3.1.2 單瓦楞紙板 double wall corrugated fiberboard 由兩層臬紙板和一層波紋狀的瓦楞原紙粘合而成的瓦楞紙板.3.1.3 雙瓦楞紙板 triple wall corrugatde fiberboard 由兩層箱紙板、兩層波紋狀的瓦楞原紙及一層瓦楞芯紙粘合而成的瓦楞紙板。3.2 代號 瓦楞紙板的代號規定如下: s1.1-s1.4分別為優等品雙面單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 s2.1-s2.4分別為一等品雙面單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 s3.1-s3.4分別為合格品雙面單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 d1.1-d2.4分別為優等品雙面雙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 d2.1-d2.4分別為一等品雙面雙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 d3.1-d3.4分別為合格品雙面雙瓦楞紙板的第1-4種。4 產品分類4.1 分等 按物理強度將單瓦楞和雙瓦楞紙板各分為4種(見表1)。根據用途及原材料的質量等級,將每種瓦楞紙板分為優等品、一等品和合格品。其中,優等品為出口商品及貴重物品包裝用瓦楞紙板;一等品為內銷物品包裝用瓦楞紙板;合格品為短途、低廉商品包裝用瓦楞紙板。表1
種類
優等品
一等品
合格品
代號
耐破度
邊壓強度
單瓦楞紙板
s-1.1 s-1.2 s-1.3 s-1.4
638 785 1177 1570
4.5 5.0 6.0 7.0
s-2.1 s-2.2 s-2.3 s-2.4
410 686 980 1373
4.0 4.5 5.0 6.0
s-3.1 s-3.2 s-3.3 s-3.4
392 588 784 1177
3.5 4.0 4.5 5.0
雙瓦楞紙板
d-1.1 d-1.2 d-1.3 d-1.4
785 1177 1570 1960
6.5 7.0 8.0 9.0
d-2.1 d-2.2 d-2.3 d-2.4
686 980 1373 1765
6.0 6.5 7.5 8.0
d-3.1 d-3.2 d-3.3 d-3.4
588 784 1177 1570
5.5 6.0 6.5 7.0
4.2 楞型結構及其尺寸4.2.1 瓦楞紙板的楞型結構及尺寸要求應符合表2的要求,其瓦楞形狀均為uv型。表2
楞型
楞高,mm
楞數,個/300mm
a
4.5-5.0
34±2
c
3.5-4.0
28±2
b
2.5-3.0
50±2
e
1.1-2.0
96±4
4.2.2 瓦楞紙板厚度:單瓦楞紙板厚度應高于表2所規定相應楞高的下限值。雙瓦楞紙板厚度應高于表2所規定相應兩種楞高的下限值之和。4.2.3 瓦楞紙板的寬度、長度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。5 技術要求5.1 材料5.1.1 箱紙板應符合g/t13024的規定。5.1.2 瓦楞原(或芯)紙應符合g/t13023的規定。5.1.3 采用淀粉粘合劑或其他具有同等效果的粘合劑。5.2 瓦楞紙板5.2.1 瓦楞紙板的各項技術指標應不低于表1的規定。5.2.2 瓦楞紙板的粘合強度應不低于588n/m。5.2.3 瓦楞紙板的交貨水分(按在線水分)為(14±2)%。5.2.4 瓦楞紙板的外觀:表面應平整、清潔,不許有缺材、薄邊,切邊應整齊,粘合牢固,其脫膠部分之和每平方米不大于20cm2。6 試驗方法6.1 試樣的采取及處理按gb/t450和gb/t10739的規定進行.6.2 厚度的測定按gb/t6547地規定進行。6.3 長度、寬度尺寸用精度為1mm的鋼卷尺或直尺檢測。6.4 邊壓強度按gb/t6546的規定進行。6.5 耐破強度按gb/t6545的規定進行。6.6 粘合強度按gb/t6548的規定進行。6.7 瓦楞紙板的交貨水分可以用快速水分測定儀測定,也可按gb/t462的規定進行,但無需恒溫恒濕處理。6.8 瓦楞紙板的外觀質量按肉眼觀察評定。7 檢驗規則7.1 以一次交貨數量為一批,樣本單位為張。7.2 供方應保證出廠的產品符合本標準的要求,并附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書。7.3 交收檢驗抽樣方案按gb/t2828規定進行。交收抽樣項目分類、檢驗水平、抽樣合格質量水平(aql)按表3規定進行。表3
抽樣方案 批量張
正常檢查二次抽樣方案 檢查水平s-3
不合格分類
樣本大小
b類不合格品合格質量水平 (aql)= 4.0 ac rc
c類不合格品合格質量水平 (aql ) =6.5 ac rc
b類不合格
c類不合格
≤150
3
0 1
- -
邊壓強度耐破強度
粘合強度厚度交貨水分外觀
5 5(10)
- - - -
0 2 1 2
151-3200
8 8(16)
0 3 3 4
3201-35000
13 13(26)
1 3 4 5
7.4 按表3規定進行判定時,若同時出現b類和c類不合格時,在符合b類不合格品ac、 rc判斷值前提下,如果b類和c類不合格品之和等于或小于c類不合格品的ac值,則判為批合格;若大于,則判為批不合格或進行**樣本的測定,測定后判定方法相同。7 .5 需方有權按本標準進行檢驗,如對批質量有異議時,應在到貨后三個月內通知供方共同復驗。復驗結果若仍不符合本標準規定,則判為批不合格,由供方進行處理;復驗結果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則判為批合格,由需方負責處理。8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8.1 產品的包裝和標志按gb/t10342的要求或由供需雙方商定。8.2 運輸時必須用帶蓬、防雨、防潮、潔凈的運輸工具。8.3 存放地點應保持通風干燥,遠離火源,長期堆碼應高于地面100mm。要避免雨淋曝曬和污染,并嚴禁大型物品擠壓。8.4 產品出廠后貯存期一般不超過半年。
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2627號